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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 16:58:12      资料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学习传承雷锋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倡导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着力扩大学雷锋志愿服务覆盖面,着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为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为显著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作出新的贡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结合学校的工作部署,学校团委定于今年3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以下简称“行动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

二、活动主题

   志愿青春,与爱同行

三、活动口号

粤志愿 粤幸福

四、活动内容 

“行动月”期间,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机构要结合“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朝阳行动”、“健康生活方式进社区”和“阳光助残”等专项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深入基层、学校和家庭,围绕残疾人、空巢老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和五类重点青少年等困难群体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广泛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和社会风尚。行动月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开展“成立一支志愿服务队伍、结对一个志愿服务站点、组织一次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主题服务活动、推出一项优质服务措施”等“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内化为青年学生的行动自觉。

(一)以推动注册登记为重点,全面推进党团员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以党团支部为单位组建志愿服务队,积极推动专兼职党团干部、党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依托“广东志愿者”平台(www.gdzyz.cn)规范开展注册登记、团队管理、活动开展、时数记录等工作。二是响应团省委要求,依托青年之声平台,构建网络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工作,引导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并通过“青年之声”平台及既有渠道倾听和收集青年学生意见建议,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和学校关注并解决青年学生权益受侵害事件。三是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推动党团员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到社区报到,为身边群众提供常态化服务;鼓励党团员志愿者参与公益社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二)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为重点,集中组织学生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第二课堂系列活动。一是发动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立足学校周边群众需求,响应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结合专业创新实施志愿公益项目,开展“送科技、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文化站等途径,广泛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带动更多大学生关爱他人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做起,建设幸福村居、共享美好生活。

(三)以提升专业水平为重点,深化开展行业志愿服务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发展广东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以学科专业为纽带,结对各行业各领域,积极组建专业性的行业志愿者队伍,组织行业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基层,广泛开展扶老助残、法律援助、科普教育、环境保护、文化下乡以及政策宣讲、社会服务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走进困难群体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号召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福利机构、社会志愿者骨干发挥自身特点,为空巢老人、留守少年儿童、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群体提供各类服务。

(四)以传播正能量为重点,深入推进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依托“广东志愿者”平台进行网络文明志愿者注册登记

和队伍组建,开展以绿色网络、青春励志、网络素养提升、网络关爱等四大行动为核心的“青网计划”——广东青少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

(五)以创业就业帮扶为重点,拓展实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学校志愿服务中心工作,要支持推动各类助残志愿者组织与康园工疗站、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建立结对,常态化开展生活照料。一是深化各类助残志愿者组织与残疾人机构、城镇登记在册的残疾青少年的结对工作,全面健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团队档案。二是针对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人,重点开展种养技术、计算机知识、电子商务技术、人际交往技巧等工作技能培训服务,着力提升其创业就业自信和能力。三是针对残疾程度较重的残疾人,依托工疗站、庇护工场、康复和托养等机构实施以就业支持为重点的关爱服务;努力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家庭喘息”等服务,为其家庭成员的就业提供可能。

(六)以实施分类帮教为重点,做实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发动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朝阳行动”项目专员、志愿服务组织根据结对学校开学安排设计“七彩课堂”课表,根据服务对象健康成长的不同需求,均衡开展感受城市、学业辅导、自护教育、亲情陪伴等服务活动。二是深化“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组建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社工和志愿者为一体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帮教服务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结合,着眼长远。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将开展“行动月”活动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指导和凝聚志愿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文明城市;要注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重点推进党团员志愿者,行业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等队伍实体化、规范化运行;要注重品牌项目打造和服务阵地建设,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和制度化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在本学院团费中安排专门的资金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广泛发动各行业、领域、阶层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切实扩大民众参与;坚持“党团搭台,社会唱戏”的原则,注重发挥各类公益志愿组织和公益达人的创造性和能动性,支持和推广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品牌活动;要依托全省统一、社会运营的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创新志愿服务参与途径和管理模式,通过互联网与移动终端技术,实现志愿服务的需求方、组织方、提供方有效对接,以“微公益”和“随手公益”的理念推动志愿服务成为市民服务社群的时尚、快捷方式。 

(三)创新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充分发挥志愿精神和文化的引领作用,创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模式,以先进典型、感人故事和时尚潮流创造新闻热点、主动“发声”,切实将正能量声音辐射到网络、影响到社会,在群众中形成“人人都是志愿者”的舆论氛围。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广东志愿者、@肇庆学院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行动月”期间,各二级学院于每周五前(请专门安排一名信息员)报送上周工作简报和活动动态(文字和图片)、并于3月30日前报送全面工作总结到学校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行动月”工作考核,与年度志愿服务表彰评优工作相挂钩。

 

 

共青团肇庆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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