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附件1)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以上自评表见附件1中深色背景部分)
二、《肇庆学院学生会章程》(见附件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二)选举办法
召开肇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20%差额(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为6人,差额1人)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肇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最近一次学代会(肇庆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0年11月14日-15日于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召开。大会应到会代表215名,实到会代表211名。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主要有四项:1.修订《肇庆学院学生会章程》;2.听取、审议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3.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召开情况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n2giTISkL-W1uvjfT1ogg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肇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的确定以及代表的选举产生,发扬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分配名额和代表条件,征求所在单位广大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选名单,经全面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报二级团组织和党组织审核,校学生会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校学生会批复后,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各学院学代会,按照差额不少于20%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学校学代会正式代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巫燕娜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巫燕娜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