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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春有梦?人生出彩——广东共青团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00:00:00      资料来源:团省委      作者:团省委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青春有梦·人生出彩——广东共青团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青联、学联、少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

为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根据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青发〔2014〕9号)有关要求,团省委、省青联、省学联、省少工委联合制定了《青春有梦·人生出彩——广东共青团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活动方案》(见附件),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根据团省委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动员部署

活动动员部署阶段为4月20日前。在此期间,各地市团组织要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有关部门,研究策划制定一系列紧扣主题、形式多样、立足基层、切合实际的纪念活动,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内容、步骤等事项,突出项目重点,完善推进计划。各地市团组织要于4月15日前将所在地市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报送团省委宣传部。

二、精心组织实施

活动组织实施阶段为4月20日至5月31日。在此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在五四前后集中实施各项活动,发动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其中各地市级团委要在“五四”期间举办不少于10场“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会活动;于54日当天在本地的共青团人文历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集中开展一场“00后”入团主题活动;各县级团委要在“五四”期间举办不少于5场“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会活动;各基层团组织要在“五四”期间开展12场“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市级团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确保在“五四”期间到基层联系点单位参加1次主题团日活动。此外,各高等学校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也要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紧扣主题,在“五四”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借助各级宣传部门的力量,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以及广东共青团微博微信集群等新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特刊集中对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及时上报团省委宣传部,形成宣传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总结提升

活动总结提升阶段为6月1日至10日。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前期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活动成果,提升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地市级团委要将所在区域开展系列纪念活动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610日前以综述专报形式报送团省委宣传部。

附件:青春有梦·人生出彩——广东共青团纪念五四运

      95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联 系 人:团省委宣传部 廖一川、蔡永全

  联系电话:02087185618

    箱:tswxcb@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449

附件

青春有梦·人生出彩

——广东共青团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活动方

为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与建团92周年,活跃基层团组织,引导全省团员青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全省团员青年在深化改革伟大进程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团省委、省青联、省学联、省少工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联合开展“青春有梦·人生出彩”广东共青团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活动。

一、活动主题

青春有梦·人生出彩

二、活动时间

  4月至5

三、活动内容

(一)奋斗新青年

1.“时代先锋·青年使命”青少年典型评选及杰出青年座谈交流。组织实施20132014年度“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省志愿服务金银铜奖以及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先进青年典型评选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开拓奋进、改革创新的时代新青年典型。举办“时代先锋·青年使命”杰青座谈交流会,邀请不同时代的杰出青年代表分享青春奋斗故事,讲述时代精神与青年担当,激励更多青年为实现出彩人生而奋斗。

2.“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及系列分享活动。基层团组织在“五四”期间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各级团组织通过“卓越对话”社会菁英进校园、与信仰对话、中学共青团百场公开课等方式集中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会等活动,以主题演讲、互动交流等形式,邀请优秀青年典型讲述成长故事,分享成长感悟,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地市级、县级团委在“五四”期间举办分别不少于105“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的集中分享会活动。县级以上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五四”期间至少到基层联系点单位参加1次以上主题团日活动。

3.“青春有梦·人生出彩”——“00后”入团主题教育活动。全省中学团组织普遍开展一次“00后”入团主题活动,开展团史教育和革命历史教育,强化团员意识,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励引导新一代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奋斗、勇于担当。团省委将于“五四”青年节当天,在“团一大”纪念广场举行“00后”入团省级主会场活动。各县级以上团委54日当天在本地的共青团人文历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标志性场所集中开展一场“00后”入团主题活动。

4.“万名团干讲团课”活动。各级团干部围绕党团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成长历程,走进基层为团员青年上一堂团课。同时开展团干讲团课”PPT竞赛、优秀团课讲师评选等活动,筹备成立省级优秀团课讲师团”。

(二)责任新青年

5.“心手相牵·青春出彩”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组织各级团组织、志愿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普遍开展“心手相牵·青春出彩”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发动助残志愿组织与残疾人机构、党团员助残志愿者、残疾青少年及其家庭分别建立结对,为残疾青少年提供个性化专业助残服务。于518日“全国助残日”当天,组织机关、学校、行业、社区和社会等领域专业助残力量,集中开展统一行动日活动。

6.“青号相约走基层”服务行动。以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契机,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五月集中发动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下移重心、走进基层,主动为服务对象“做实事,办好事”。于5月4日当天正式上线公测“粤团聚”网站,为广大青年搭建公信力强、可信度高的公益性婚恋交友平台。

7.广东青少年维权岗双百创建行动。联合省直12个厅局在法院、检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文化、综治、共青团等13个系统的基层单位创建100个“青少年维权岗”,在“五四”期间集中开展100场普法宣传、法律援助、行为矫正、困难救助等主题的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和生动工作局面。

8.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行动。5月前后集中为我省“圆梦计划”学员设计开展“圆梦演说家”、“圆梦好青工”、“圆梦好声音”、“圆梦运动会”等活动,通过活动发现、凝聚一批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建立长效培养机制,以推优入党、推荐担任兼职团干部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的培养力度。

(三)活力新青年

9.广东青年新媒体大赛。以第四届广东网络“五四”青年节为依托,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群体特征,分类别设置文字类、平面类和视频类等比赛项目,广泛发动全省青少年利用网页、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开展新媒体大赛。通过大赛发掘、推广一批积极健康、感染力强的青少年网络文化产品。

10.“亲青汇嘉年华”活动。以纪念省青联成立60周年为主题,发挥青联枢纽作用,密切青年社会组织伙伴关系,依托“亲青创意沙面街”阵地,协同开展亲青伙伴汇等活动,通过青年社会组织形象展示、公益项目认购等形式,构建共青团枢纽型组织交流协商、资源对接平台。

11.“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以创新创业实践为主线,举办“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系列竞赛、“挑战杯——彩虹人生”中职学生创业竞赛,引入创业导师、风险投资人、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社会资源,搭建集人才培育、项目孵化和创新成果转化的合作平台,推动竞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深化“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全团动员扩大开发优质见(实)习岗位,借助市场和专业力量,更好地满足广大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的需求。

12. 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开展“同根同心”千名港澳中学生来粤考察活动,启动2014年香港大学生来粤实习计划,组织港澳地区中学生到我省各地开展历史文化、建设成就、自然保育等交流考察活动。邀请香港社团青年骨干来粤考察祖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广东各界青年代表交流商讨两地青年合作发展计划。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44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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