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第二课堂户外活动申请表
时 间 |
年 月 日(星期 )□上午□下午□晚上( : ) |
拟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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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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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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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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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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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活动名称: |
活动形式: |
活动宣传方式及内容: |
是否涉及校外单位:□是(请继续填写) □否 校外单位名称(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校外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合作形式:□赞助 □派人出席 □派人宣讲/评审 (附身份证复印件,如属于宣讲活动,须按照讲座审批流程申报) 赞助情况:□资金 元;□物资 |
场地设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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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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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宣传计划 (材料附件审查) |
□横幅(含电子横幅) 内容 □派发宣传资料: 份 □派发及回收调查问卷: 份 |
活动第一责任人 (活动指导教师)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
所在单位 (二级学院党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保卫处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后勤管理处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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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所申请活动的举办单位应为在学校注册备案的组织,其申请使用场地须提前一周办理申请手续(纸质申请);
2.办理流程:填表、学院审批(各学院团委书记负责审查本学院活动内容并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校级学生组织由各组织指导教师负责审查本组织活动并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审查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二级学院党委)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报校团委、保卫处、后勤处审批,如有户外宣传计划,应增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3.各单位对于涉外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若出现扰乱学校秩序,尤其是与外单位有合作的活动出现不合规定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理;申请该活动的单位在该学期内不得再有申请该类活动的权利。
4.完成审批流程后,审批表原件由校团委存档,复印件送保卫处、后勤处、党委宣传部备案,活动举办单位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