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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共青团员中集中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暨2017年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13:56:58      资料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星湖校区团委、教工团工委:

2017年,是纪念建团95周年暨“五·四”运动98周年,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大力弘扬团的光荣传统,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深化学习型团组织的创建工作,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3月至9月

二、参加对象

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三、活动总体要求和任务

开展团内教育评议活动是加强团员教育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一)活动总体要求

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根本目标,以保持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通过开展团的组织生活,使团员接受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锻炼,增强团员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和组织纪律,更好地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通过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引导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建功“十三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彰显团员队伍先进性,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团员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上好主题团课,开展征文活动;二是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团员学习《团章》,明确做共青团员的基本要求。通过个人小结,民主评议,推荐产生本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的候选名单;对合格团员履行年度注册手续;对于表现突出且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共青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对不合格团员和组织涣散的支部给予批评和帮助,并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五四期间,基层团委、团总支要按照《入团仪式规定》要求,组织新发展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开展组织整顿,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基层团委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三是在实践活动方面,组织动员各高校所有团员青年在广东志愿者平台注册登记成为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全面推广志愿服务“一网一证一体系”,在高校全面发行应用“广东注册志愿者证”,充分利用广东志愿者平台做好团学工作,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更新率、参与度和活跃度。

二、活动步骤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要求按“四个阶段”来进行,在确保质量和效果的同时,不影响学习和教学秩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6日至3月16日)

召开二级学院团委书记会议,由学校团委布置任务,做好动员工作。在动员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团委和团支部分别召开会议,逐级落实,研究制定本级团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表。

(二)学习提高阶段(3月17日至9月中旬)

1.学习教育

(1)认真开展自学。各学院团委要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团中央将在中国青年网和“青年之声”制作专题网页,团中央官方微信平台将提供辅助学习产品,为团组织和团员提供学习平台。校团委将下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材料,同时,举办肇庆学院第十一期“青马班”,加强对团学骨干的教育培训。各学院团委要通过举办宣讲会、报告会、培训班、学习小组、主题团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每名团员在学习基础上撰写一份学习心得。

(2)组织主题团课。4月底前,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次由学院团委或者团支部举办的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的团课。团课由学院团委负责人讲授,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讲授。校团委所有干部要为工作中所联系的团支部上一次团课。

(3)开展征文活动。在全校团员中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广泛组织动员,逐级评选推荐,充分运用分享会、演讲会等形式和新媒体手段,使更多团员参与征文活动。6月底前,校团委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征文进行表彰。

2.组织生活

(1)开好组织生活会。4月底前,各学院团委所属团支部要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团员要认真学习2013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重要要求。    

组织生活会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各学院团委要进行指导。组织生活会的流程是:团员逐个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带头练就过硬本领、是否带头勇于创新创造、是否带头矢志艰苦奋斗、是否带头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表现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各级团干部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以团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接受评议。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做好处置工作。评议结束后,团支部要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上报学院团委存档。

(2)集中开展入团仪式。五四期间,各学院团委要按照《入团仪式规定》要求,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组织新发展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新团员在参加入团仪式前要观看《入团第一课》教学视频。

(3)开展评选表彰。五四期间,校团委将结合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基层团组织进行集中表彰。各学院团委要学校五四评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做好基层组织推荐、青年学生参与评选等工作。  

(4)开展组织整顿。各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学院团委要在所属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没有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二是没有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三是不能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存在上述问题的团支部制定整改方案,用1到2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各学院团委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仍不合格的团支部负责人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调整。组织整顿集中在5至7月份进行,毕业班团组织可以适当提前。各学院团委应于8月底前形成团支部组织整顿情况报告,报校团委存档。

3.实践活动

(1)开展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志愿者协会分会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打出团的旗帜、亮出团员身份,广泛开展各类团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毕业生团员参加西部计划,扎实推进学院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同时,做好先进团员志愿服务群体的宣传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大力推进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

(2)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5月份,各学院团委要在所属团支部中集中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动员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通过网络新媒体形式,表达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坚定决心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悦心情,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评议推优阶段(4月15日至4月23日)

每位团员结合自己过去一学年在校的综合表现,对照团员的义务,团的制度、校规校纪的要求准备好发言提纲,认真、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评议办法如下:

(1)召开团支部大会,采取“讲一个议一个”的形式,即每一个团员轮流在团支部进行自我评议及汇报,评议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各团支部干部起骨干作用,在参加评议过程中要掌握情况,及时向所在学院团委汇报,评议考核分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2)对团支部的综合评议,在各团支部对团员逐个评议完成后,再由二级学院团委对下属团支部进行综合评议。

(3)评议完后,二级团委、团支部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和制订整改措施;二级团委要对不合格的团员进行约谈,提出要求,对限期不改正的团员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的先进性。

(四)“五四”表彰阶段(4月24日至5月中旬)

(1)学校团委按照一定比例向二级学院团委分配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名额(见附件2)。

(2)各二级学院团委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由学院团委书记总结本年度学院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统一对团支部进行考核,并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名单。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向所辖团支部下达“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推优指标。

(3)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由团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进行总结。推荐本支部的“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

(4)所有推荐结果必须按规定在学院内进行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

这一阶段的推荐工作必须在4月29日前完成,并把《肇庆学院2016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候选名单》以二级学院团委为单位交到学校团委。学校团委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团委推荐情况,确定本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在“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各学院团委要把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强工作谋划和设计,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有序开展。各级团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贯彻教育实践全过程。校团委将定期对各级团组织开展教育实践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将各学院团委教育实践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统筹实施,扎实推进。各学院团委在开展教育实践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主要任务,扎实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团支部“活力提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努力做到教育实践与团的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主题结合学院实际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自选动作”,抓实和丰富活动的实践载体。各团支部要组织全体团员认真参加到教育实践中来,避免流于形式,要做好记录,形成教育实践工作档案。

(三)营造氛围,注重实效。各级团组织要把强化教育实践宣传贯穿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类团属校园媒体,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团的光荣历史、传统和先进典型,为教育实践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要对所属团支部教育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教育实践取得实效。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填写“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报告表(见附件2),汇总支部成员学习心得和各阶段活动资料,形成工作档案报学院团委存档。各毕业班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教育实践总结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成效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总结,建立适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团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成果。

 

联 系 人:杨  琼(校团委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58-2716276

工作邮箱:zqxytw@163.com

 

附件:

1.肇庆学院2016年度“五·四”评优指标分配额(二级学院部分)

2.肇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推报名单汇总表

3.肇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推报名单汇总表

4.肇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报名单汇总表

5.肇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肇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7.肇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8.“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报告表

 

 

共青团肇庆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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