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校级团属学生组织:
“肇庆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肇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肇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肇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肇庆学院优秀二级团组织书记”是共青团肇庆学院委员会授予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的校级荣誉。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于2021年5月集中对2020-2021年度肇庆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肇庆学院五四红旗团委
参评资格:成立满3年(截至2021年4月1日),2020年团员编号使用率达到10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至少达到65%。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队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成效好。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党委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荣誉激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
(二)肇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成立满1年(截至2021年4月1日),本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为100%;本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2020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全学年里团支部成员未受过学院行政、团内处分。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队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团员教育管理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党委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同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肇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0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1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费团费记录。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班级50%以内(大一团员要求上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50%),体测成绩达到合格或以上,近两学期内必修科目无不及格科目(大一团员考核上学期的必修科目)。党员、预备党员不参与评选。同一时期内不得与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推报。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形式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同一时期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同时参加评选。
(四)肇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截至2021年4月1日);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本人任职的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所在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班级前50%以内,体测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近两学期内必修科目无不及格科目。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五)肇庆学院优秀二级团组织书记
参评资格: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截至2021年4月1日);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所在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 (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至少达到65%。本人所任职的团组织2020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
参评条件:
1.思想引领好。坚持以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为主业,大力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工作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2.队伍建设好。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严格落实按期换届制度,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各项工作程序正规。
3.活动开展好。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二、活动申报名额
学校团委按照一定比例向二级学院团委以及校级团属学生组织分配本年度推优名额(附件1,校级团属学生组织名额另行通知),团支部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比例不得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8%,“优秀共青团干部”比例不得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1.5%,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一名的按一名计算。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二)广泛参与,公正公开。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及时总结,录入系统。各二级团组织在完成名额推报时,须依照《常态化录入团员奖惩信息工作规则》要求,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表彰信息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
各二级团组织于4月23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3)纸质版(附电子版)报送校团委。纸质版交到学校团委120室,电子版材料以“二级团组织名称+团内推优材料”命名邮件并发到指定邮箱。学校团委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团委推荐情况,确定本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并进行表彰。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双面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肇庆学院“五·四”评优指标分配名额(二级学院)
2. 2020-2021年度肇庆学院两“红”两“优”推报名单汇总表
3.2020-2021年度肇庆学院两“红”两“优”申报表
联 系 人:巫燕娜
联系电话:0758-2716045
工作邮箱:tw@zqu.edu.cn
共青团肇庆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