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肇庆高新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2013年,在市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两区引领两化”的战略部署以及建设“美丽肇庆 幸福家园”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团中央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和团省委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坚定信念,脚踏实地,锐意进取,狠抓共青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出共青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积极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肇庆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广大团员青年追梦、圆梦。一年来,涌现出了一批真抓实干、作风过硬、勇于争先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展现全市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团市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镇团委书记、先进团(总)支部、五四红旗团委和先进县级团委,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肇庆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团性观念强,有理想、有信念、上进心强、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2.工作努力,爱岗奉献,勤奋学习,见义勇为,无私奉献,顾全大局,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作风扎实朴素,品格高尚正气,能主动传播正能量,主动联系服务青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学生团员应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5.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肇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的义务;
2.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信念、上进心强、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主动传播正能量,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3.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能力过硬。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活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群众基础扎实,积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主动服务青年,善做青年工作,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团结务实,作风正派,能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6.学校团干部应在带领学生团员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方面成绩显著;
7.现职团干部,截至2014年4月,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5月以后生)。各地要注意推荐乡镇(街道)、“两新”组织和驻外团组织的兼职团干部。
(三)肇庆市“十佳”镇团委书记
1.具备“肇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政治素质好,热爱团的事业,以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为主业,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勤奋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团务工作扎实有效,有创新举措,在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大团委”建设回头看、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在引领广大农村青年学习科技知识、积极投身农村建设、奔康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5.现任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截至2014年4月,任乡镇(街道)团委书记一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5月以后生)。
(四)肇庆市先进团(总)支部
1.团(总)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团结务实,富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团(总)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2.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得到党政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3.认真做好团员思想教育、团员管理、“推优”、团员发展和团费收缴等团务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各种制度健全有效;
4.团组织有活力,开展丰富的活动,青年群众基础好,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
(五)肇庆市五四红旗团委
1.团组织建设扎实。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团委抓团支部建设措施得力,效果好,所属团支部按期换届,团委及属下团支部工作有活力;在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大团委”回头看、创新团工作方式方法等工作成绩显著;
2.班子队伍建设好。班子成员齐整,按期换届、职责明确;班子自身建设制度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高,团结务实,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团务基础扎实。团费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团员发展制度、“推优”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有效;
4.青年群众基础好。积极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有效凝聚青年,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长,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5.团工作活力强。围绕党政工作中心,从实际出发,创新团的活动品牌,形成工作特色,活动丰富,影响面广,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带领团员青年为地方的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6.五四红旗团委的申报范围为县级以下的基层团委。
(六)肇庆市先进县级团委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组织架构完整,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基础团务扎实,能带动所在地各级团组织建设;
3.班子成员配套齐全,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经常开展团员发展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能够认真落实团的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的决议,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圆满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履行共青团工作职能,特别是在团建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服务团员青年发展成才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明显,认真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青年反映评价好,对所在地区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申报名额和推荐方法
1.肇庆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总)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的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肇庆高新区团委、市直团委、团市委学少部按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负责组织和实施。在择优推荐时,要严格把关,要考虑所在单位的工作先进性,推荐评选工作要与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优先推荐在构建枢纽型共青团组织、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务创新等工作方面成效显著的个人和集体。
2.肇庆市先进县级团委由各县级团委自由申报;肇庆市“十佳”镇团委书记由县级团委各申报2名候选人到团市委组织部,经团市委党组研究后综合评定先进县级团委和“十佳”镇团委书记,没有被评为“十佳”镇团委书记的候选人作为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不占分配名额)。
3.各地各单位要严肃申报程序,公平公开,在推荐人选和集体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
4.各地各单位要指导推荐个人和集体填写申报表及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于2014年4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含公示证明)上报团市委,并提交电子版。团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并报团市委党组会讨论确定。在报送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的同时,要将申报名单汇总报团市委组织部。不按规定要求报送视为无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此次表彰活动是我市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对于推动我市团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在发掘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情况,确定申报名单。
2.申报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公平公开,要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由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弄虚作假和照顾关系,确保推荐质量(团市委组织部拟对部分评选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3.通过评选表彰,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团工作取得新成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市委组织部:梁宇俊,电话:2321283
电子邮箱:zqtwzzb@126.com
市 直 团 委:莫健锋 电话:2223642
电子邮箱:0758-zqtsw@163.com
团市委学少部:郑雅瑜 电话:2321722
电子邮箱:zqtwxsb@163.com
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文明路21号201室
邮 编:526040
附件:
1.2013-2014年度“肇庆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总)支部、五四红旗团委”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2014年度“肇庆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3-2014年度“肇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4.2013-2014年度“肇庆市‘十佳’镇团委书记”申报表
5.2013-2014年度“肇庆市先进团(总)支部”申报表
6.2013-2014年度“肇庆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7.2013-2014年度“肇庆市先进县级团委”申报表
8.2013-2014年度肇庆市优秀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9.2013-2014年度肇庆市先进集体申报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肇庆市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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