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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广东高校共青团新媒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00:00:00      资料来源:团省委      作者:团省委      浏览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积极应对网络新媒体蓬勃兴起带来的发展机遇,按照团中央《关于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就加强我省高校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中的总体部署,针对当前青年学生群体在交流表达、聚集方式和现实需求等新变化,运用新媒体加强与青年学生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扩大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率先实现我省高校共青团工作网上网下一体化战略转型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团委现阶段要重点建立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团属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充实新媒体内容,推出青年学生喜欢的新媒体产品,构建具有广东高校共青团特色的新媒体工作格局,率先实现在网络新媒体领域有平台、有队伍、发声音、有内容、出影响、见效果。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网络宣传员队伍

    各高校团委要大力组建网络宣传员队伍。要指定一名专职团干和一名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作为网络宣传员的主要负责人,201449日前,本科院校网络宣传员数量应不少于在校生总数的2.5%;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网络宣传员数量应不少于在校生总数的1.5%(基准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高校的网络宣传员队伍包括但不限于高校团委书记、分管宣传工作副书记、宣传部长,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及宣传部长,学生校园媒体负责人、网络新媒体类社团负责人及青马班学员等,基本要求为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网络工作、工作责任心强等。

   (二)建设新媒体工作平台

1.完善团属网站。2014630日前,各高校团委要根据新的形势和青年学生的特点,完善团属网站,更新有关网页栏目。安排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增强内容的吸引力。

2.开通官方微博、微信

   12014410日前,各高校的团学组织要在新浪、腾讯等业务影响较大的平台上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安排专人进行微博、微信的内容更新;20141230日前,各校级团学组织官方“两微”总覆盖面(“两微”关注数/本校学生总人数)要达到30%以上,逐年增速不低于5%

   2)各高校要广泛动员各级团学组织及团学干部开通“两微”,形成校、院(系)、班级团支部不同层级,团组织、团干部、学生骨干不同纬度的整体格局,建成“两微”矩阵,提高学校团学组织及团学干部“两微”覆盖面和影响力,健全和完善学校团学组织新媒体工作体系。

   3)矩阵内的各级“两微”必须积极关注团中央、团省委、省学联的微博、微信(团中央、团省委的微博、微信账号见表1),积极参与转发和评论,形成良性互动。

1  团中央、团省委等微博、微信账号一览表

部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号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

gqtzy2014

(共青团中央)

团中央学校部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团中央学校部

tzyxxb

(团学小微)

共青团广东省委

@广东共青团

@广东共青团

GD_cyl

(广东共青团)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广东学联

@广东团省委学校部

guangdongxuelian

(广东学联)

    3.开发服务青年学生的手机客户端。各高校团委可以根据实际,积极开发服务青年学生的手机客户端,设计开发体现学校特色、学生喜欢的手机客户端,如“掌上校园”APP等,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

    四、工作职责

   (一)各高校团委要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对新媒体建设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新媒体建设方案,积极探索新媒体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

   (二)各高校团委要强化新媒体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官方“两微”帐号管理,建立各校官方“两微”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落实“两微”信息发布工作责任。

   (三)各高校团委的网络宣传员队伍要及时对团省委、省学联以及团中央的“两微”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

评论。要求每人每周在微信、微博、QQ群、飞信等平台上转发、评论团省委、团中央官方微博、微信量不少于5条。

   (四)各高校的网络宣传员要积极参与全团“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要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转发、评论工作,自觉针对网络上的负能量进行正面信息传播,集中传播“青年好声音”,在网络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各高校团委书记是本校新媒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市团委学(少)校部门要督促属地管理高校落实有关要求。各高校团委要按照方案要求,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各高校要在20144916点前将组建的网络宣传员队伍资料(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微博建设登记表(附件3)和微信建设登记表(附件4)填报后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注重培训,提升能力。各高校团委要加强对所属团组织和团干部运用新媒体技术的培训,定期召开网络宣传员座谈会或学习交流会,促进交流和沟通。团省委学校部将建立全省网络宣传员工作QQ群、微信群等沟通联系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网络宣传员的培训,提升网络宣传员工作能力,推动工作开展。

   (三)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团省委学校部将加强对各高校团委新媒体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通过上网抽查,联系网络运营商提供数据等方式,检查监督各高校团组织运用新媒体特别是“两微”工作,对“休眠”、“门面”的网站和“两微”予以督导。

各高校团委要统筹、落实本校的“两微”应用以及网络宣传员工作。团省委学校部将对各学校开通“两微”情况、关注团中央、团省委、省学联“两微”情况、“两微”信息转发评论情况以及网络宣传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每年汇总各类新媒体运行情况,各高校新媒体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团省委学校部年度工作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网络宣传员,将予以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名额分配表

        2.广东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信息登记表

        3.广东高校共青团微博建设登记表

        4.广东高校共青团微信建设登记表

联系人:李辉强、吴 悦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工作邮箱:tswyqxxb@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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